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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 114學年度 第一學期 課程規畫表
課程名稱 (英文) | 生活法律學 | 課程類別 | □校訂必修 ■多元選修 □加深加廣選修 □補強性選修 □彈性學習 □團體活動 | ||||
課程說明 | 本課程旨在引導學生認識與生活相關的法律議題,透過專題講座、模擬法庭及案例探討等方式,培養學生的法律基本素養與思辨能力。 | ||||||
授課對象 | 高中部普通科 | ||||||
任課老師 | 劉襄誼 | 課程時數 | 每週 2 節,共 2 學分 | ||||
開課年級 | □一年級 □二年級 ■三年級 | 每班修課人數 | 30 人 | ||||
學習目標 | (一) 認知面向 (二) 技能面向 (三)情意面向 | ||||||
與十二年國教課綱對應之核心素養 | 自主行動 □A1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■A2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□A3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 溝通互動■B1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■B2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□B3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 社會參與■C1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■C2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□C3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 | ||||||
本校 | ■品格形塑 ■邏輯思辨 ■溝通表達 ■人文關懷 □全球視野 | ||||||
課程架構 | 法律工具應用(法規資料庫)2.社會關懷(法律議題專題報告) | ||||||
與其他課程 內涵連繫 | 縱向 | 銜接並深化公民與社會科課程中的法律單元。 | |||||
橫向 | 可與媒體素養、公民參與、表達與報告技巧等課程連結 | ||||||
教學方法或策略 | 講述法、提問與討論、合作學習(分組報告)、專題導向學習(PBL)、數位學習(e-Peer平台、全國法規資料庫)及專家講座等多樣化教學策略,並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等實作活動,提升學習成效。 | ||||||
學 習 評 量 | 質化 | 課堂參與、學習單、學習歷程記錄、思考工具表、同儕互評 | |||||
量化 | 課堂參與&出席率25%、學習歷程平台貼文25%、小組專題報告25% 、期末書面成果25% | ||||||
課程預期產出 | 1.專題報告(含書面與口頭發表)。 2.學習歷程反思貼文。 3.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證書。 | ||||||
大學學群對應 | □大眾傳播學群 □工程學群 □文史哲學群 □外語學群 | ||||||
大學相關科系 | 法律學系;犯罪防治學系;政治法律學系;政治學系;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 | ||||||
規劃內容 | 週 | 單元主題 | 單元學習內容 | ||||
1 | 課程介紹 法律專題發想 | 介紹課程綱要與評量方式;確立各組專題方向。 | |||||
2 | 法律工具箱(一):全國法規資料庫 | 介紹「全國法規資料庫」競賽規則,並進行系統教學與應用指導。 | |||||
3 | 法律工具箱(二):資料庫實戰 | 「全國法規資料庫」實作競賽練習。 | |||||
4 | 公民實踐(一):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| 介紹國民法官制度,並進行劇本研讀、解析與角色分配。 | |||||
5 | 公民實踐(二): 法庭現場 | 舉行正式模擬法庭活動,並於活動後進行分享省思與學習單撰寫。 | |||||
6 | 法治思辨: 核心價值的探索 | 深入探討權威、隱私、責任與正義等法律核心議題。 | |||||
7 | 法律人視界: 律師講座 | 邀請執業律師,就權威、隱私、責任與正義等主題進行法治教育專題講座。 | |||||
8 | 專題製作指導(一) | 指導各組進行專題資料蒐集與報告架構擬定。 | |||||
9 | 專題製作指導(二) | 指導簡報製作與口頭報告技巧,並提供諮詢。 | |||||
10 | 期末成果發表(一) | 各組進行專題成果口頭發表,並由同儕互評與回饋。 | |||||
11 | 期末成果發表(二) | 各組進行專題成果口頭發表,並由同儕互評與回饋。 | |||||
12 | 課程總結與反思 | 進行課程總結,引導學生完成學習歷程反思。 | |||||
環境與教學設備需求 | (一)學校須提供的器材或設施1.智慧教室場地:提供小組討論區和靈活的座位安排,便於模擬法庭及分組活動。 |